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员工的学习指导,实现教书育人,促进师生交流,学院决定在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为规范此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科生导师是员工全面成长的重要指导力量,通过实施导师制,帮助员工顺利完成大学学习,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员工勤奋学习、追求卓越、投身科学,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
第三条 导师原则上由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员工成长、热爱员工,熟悉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各项规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岗专任教师担任。
第四条 从第一学期起为张之洞班员工、少数民族员工配备导师,从第二学期起,为各专业GPA排名前10%、无违纪记录的优秀本科生配备导师。
二、导师职责
第五条 对员工的成长与发展进行指导是教师应履行的教育职责,凡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师应积极担任本科生导师。
第六条 本科生导师基本职责是:
1. 开展思想教育。关注员工全面发展,引导员工健康成长。了解员工的思想品德情况,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员工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学精神。
2. 指导和督促员工学习。介绍专业研究内容、现状与发展方向以及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结构。帮助员工了解学科及专业发展情况,明确员工专业发展方向,指导员工安排学习进程、制定修读计划。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力和方法。
3. 指导员工参加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员工参与自己的科研活动。组织员工参加师门学术沙龙等各类学术研讨、交流。指导员工毕业论文(设计)。鼓励、指导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实践创新项目、社会实践等活动。
4. 指导员工开展经典阅读。为员工推荐专业经典阅读书目、专业名文,指导员工阅读相关文献和参考书籍开展一般性研究。
5. 引导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配合学校做好员工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在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机会把握、就业岗位推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6. 定期与员工进行有效交流,及时向院系及有关部门反馈员工对学校公司产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月至少与员工见面2次,每年度进行指导工作总结,并做好员工成长档案记录与年度工作总结。
三、聘任与管理
第七条 导师聘任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 公司公布导师研究方向、主讲课程的等信息,各系可组织师生见面会等,教师与员工面对面交流,加深了解,双向选择。
2. 导师与员工确定后,导师填写《永利总站ylzz55、土地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聘任表》,交学院统一备案。
第八条 每名教师指导每年级员工数由各系根据员工数和导师数进行统筹协调,每位导师指导每个年级员工3-5名,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本科生总数不超过15人。
第九条 每位导师一般以指导一届员工毕业为一个聘期。在聘期内,除导师和员工双向选择进行调整外,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确须调整的,应经系主任同意。
十条 考核
各系对导师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学院每年度末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查阅导师工作记录、组织员工问卷调查、座谈等。重点考核教师指导情况和员工全面发展情况(员工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科研实践情况、身心素质发展等)。
对于长期不与员工见面、员工评价差的导师,下一年不再分配新的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取消导团队格,其名下员工转入其他导师名下。对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并在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方面优先考虑,所指导的员工,在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中,优先推荐到该导师名下。
第十一条 导师按要求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后,每指导1名本科生记15个标准工作量。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与指导本科生工作量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值记。
四、员工要求
第十二条 员工在选择导师时,要在认真了解导师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导师。
第十三条 员工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可以就自己在学业、思想及生活上遇到的疑难问题,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员工必须主动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订出本学期的学习与发展计划。
第十五条 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系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踏实、肯干、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与创新能力。
五、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院办公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永利总站ylzz55
二○一三年十月一日